您当前位置:中国菏泽网  >  定陶区  > 正文

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被救助

作者: 刘卫国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5-06-18 09:26

image.png

6月15日,定陶区林业服务中心森保站的工作人员对被救助的红隼进行检查。6月13日,孟海镇两名初中生在南王村发现一只状态萎靡、疑似受伤的“小鹰”,他们意识到这可能是珍稀动物,便迅速告知相关部门。孟海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消息后,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经初步查看,这是一只还处在学飞阶段的红隼亚成鸟,随即联系定陶区林业服务中心森保站。专业团队立即奔赴孟海镇,经仔细鉴定,这只圆眼尖嘴的“小鹰”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,它是隼科小型猛禽,对维持生态平衡有重要作用。专业人员对红隼细致检查、妥善处理后,将其带回进行专业救治。

通讯员 曲巧松 记者 刘卫国 摄

责任编辑:
分享到:
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|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:鲁新闻办[2004]20号 |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:37120180017
网站备案号:鲁ICP备09012531号 |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
Copyright© 2004-2012 heze.cn All rights reserved.中国菏泽网